經三路(瑞興路-和興路)、瑞興路(經三路-玉蘭路)、智達路(張江公路-玉蘭路)、谷東路(新興路-智興路)工程施工招標公告(資格后審、評定分離)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經三路(瑞興路 - 和興路)、瑞興路(經三路 - 玉蘭路)、智達路(張江公路 - 玉蘭路)、谷東路(新興路 - 智興路) 工程 (項目名稱)已由 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通開發行審投資〔 2025 〕 24 號、通開發行審投資〔 2025 〕 21 號、通開發行審投資〔 2025 〕 38 號、通開發行審投資〔 2025 〕 53 號 (批文編號)備案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南通能達未來科創園有限公司 ,代建單位為 南通能達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 江蘇建達全過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 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 本次招標含經三路(瑞興路 - 和興路)、瑞興路(經三路 - 玉蘭路)、智達路(張江公路 - 玉蘭路)、谷東路(新興路 - 智興路)工程,工程位于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
2.1.2建設規模: 經三路(瑞興路 - 和興路),道路全長約 1215m ,道路及綠化總寬 48m ,按城市次干路標準實施;瑞興路(經三路 - 玉蘭路)道路全長約 417.793m ,道路及綠化總寬 42.5m ,按城市次干路標準實施;智達路(張江公路 - 玉蘭路)道路全長約 863m ,道路及綠化總寬 24m ,按城市支路標準實施;谷東路(新興路 - 智興路)道路全長約 276.48m ,一般路段紅線寬 24m ,按城市次干路標準實施。
2.1.3合同估算價: 約 8000 萬元。
2.1.4工期要求:項目總工期 210 日歷天(其中,經三路(瑞興路-和興路)工期 210 日歷天、瑞興路(經三路-玉蘭路) 150 日歷天、智達路(張江公路-玉蘭路) 180 日歷天、谷東路(新興路-智興路) 180 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簽發的書面開工通知為準。(制作投標文件時,系統內統一按 210日歷天填寫)
2.1.5 質量要求: 合格。
2.2招標范圍:施工圖范圍內的道路、橋涵、雨水、路燈、綜合管線、電力管道等工程,具體詳見工程量清 單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 獨立法人資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3.2投標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單位為投標人本單位),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B 證) ,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
注:①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人的正式員工。
②本項目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為一級注冊建造師,必須根據《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040號)文件要求執行。
③本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包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按照蘇建建管 [2016] 214號文要求,投標時可僅提供項目經理相關資料,項目部其他人員在中標后按蘇建建管(2017) 236 號文要求配備到位。其中,專職安全員需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3證書,或者同時持有C1和C2證書。
3.4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以竣工驗收日期為準),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承擔過單個合同金額人民幣4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業績,并在該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
(1)提供有效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上述三項證明材料須齊全,缺一不可。若以上三項材料均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的,項目負責人姓名必須一致。若項目負責人發生變更的,則必須提供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共資源(建設工程/招投標/承發包)交易中心/平臺/市場出具的項目負責人變更備案材料并按照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提供相關佐證材料,業績認定歸屬按照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執行。
(2)項目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上注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項目金額以施工合同為準。
(3)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⒐を炇兆C明須同時有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蓋章。
3.5根據蘇建招辦(2022)2號文要求,投標人在本招標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本項目招標要求的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3.6根據《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文,投標人在本招標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在“信用中國”查詢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3.7 根據蘇建函建管〔2025〕183號文要求,被限制市場準入的建筑施工企業和人員不得參與省內工程投標。
3.8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未盡之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中的“資格評審標準”。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2025 年 9 月 4 日 9 時 30 分 ;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標證通”、“國信CA”或“CFCA”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 “ 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交易平臺 ” 。
5.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5 年 9 月 4 日 9 時 30 分 。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 評定分離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上發布。
9.特別提醒:
(1)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交易的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2)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標公告系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標人同步的誠信庫鏈接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中的信息,如需調整請前往省庫調整完善,投標人需及時更新信息,確保投標文件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10.監督管理
聯系方式0513-81195567,郵箱:ntkfqggb@163.com。地址: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宏興路9號能達大廈西裙樓5樓行政審批局(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
11、聯系方式
招標人: |
南通能達未來科創園有限公司 |
招標代 理機構: |
江蘇建達全過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開發區宏興路9號能達大廈 |
地 址: |
南通市世紀大道18號恒隆國際B座14層 |
聯系人: |
劉工 |
聯系人: |
張婕 |
電 話: |
0513- 81529979 |
電 話: |
18151326960 |
2025年 8 月 12 日
附件:
評標辦法(評定分離)
評標辦法中所需投標人提供的可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經營主體信息庫系統(即全省統一主體庫)”備案的證明材料(具體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需從全省統一主體庫中獲取的材料”),一律從經全省統一主體庫導入投標文件中的相應模塊作為評審依據,否則在評標時評委會有權不予認可,部分無法在全省統一主體庫備案的證明材料,投標人可將其清晰掃描并直接上傳于投標文件中,投標人自行承擔因掃描件模糊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全省統一主體庫備案的投標人應在編制投標文件之前盡快辦理。
投標人上傳系統的相關證明材料均應為原件的掃描件且清晰可見,否則,投標人自行承擔因掃描件模糊等問題導致評委無法辨識的一切后果。
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交易的模式,開標當日,投標人無需到達開標現場,僅需在任意地點通過鴻雁 3.0系統及相應的配套硬件設備(攝像頭、話筒、麥克風等),完成遠程解密、評標辦法與系數抽取、文件傳輸、提疑澄清、開標唱標、結果公布等交互環節,具體內容和規定詳見招標文件。
一、評標程序
CA 鎖解密—資格審查評審—第一階段商務技術標評審—第二階段報價標評審—推薦中標候選人。
二、評標細則
(一)資格審查評審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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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形式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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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函簽字蓋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電子簽章并加蓋法人電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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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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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標 |
符合招標文件有關暗標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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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資格評審標準 |
法定代表人身份 證明書 |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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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委托書 |
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如有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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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
證照核發部門頒發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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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
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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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資質類別等級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在有效期內),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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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派項目負責人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提供有效的建造師證書(注冊在投標單位)。 特別提醒:本項目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為一級注冊建造師,必須根據《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040號)文件要求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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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派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 |
提供有效的施工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企業名稱為投標人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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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企業正式人員 |
1、投標企業與項目負責人雙方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書; 2、社保機構出具的投標企業為項目負責人繳納2025年6月~2025年8月任意一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 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書、社保繳納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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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業績 |
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以竣工驗收日期為準),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承擔過單個合同金額人民幣4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業績,并在該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 (1)提供有效的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上述三項證明材料須齊全,缺一不可。若以上三項材料均體現項目負責人姓名的,項目負責人姓名必須一致。若項目負責人發生變更的,則必須提供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共資源(建設工程/招投標/承發包)交易中心/平臺/市場出具的項目負責人變更備案材料并按照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提供相關佐證材料,業績認定歸屬按照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執行。 (2)項目日期以“竣工驗收證明”上注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項目金額以施工合同為準; (3)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⒐を炇兆C明須同時有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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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派項目負責人 無在建工程 |
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①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②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③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 提供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承諾書(格式見招標文件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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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承諾書 |
提供有效的誠信承諾書(格式見招標文件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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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程開標承諾書 |
提供有效的遠程參與開標會議誠信承諾書(格式見招標文件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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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 |
須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標保證金繳納憑證;(如為非現金形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則須按招標文件格式提供銀行保函) 2)投標人的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3)如采用銀行保函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的,還須提供辦理銀行保函的費用是由投標人基本賬戶匯出到出具保函的銀行的賬戶的相關證明材料。 注: 1 、以上材料全部上傳至 “ 投標保證金(投標保函) ” 板塊。 2 、如采用銀行保函方式的,保函須符合招標人要求,格式詳見附件見《索即付投標保函》。 3 、銀行保函應由投標人基本賬戶所在網點的當地銀行或其上級銀行機構出具,保函中應明確投標項目,擔保金額、受益人、保證人、被保證人等具體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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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監管查詢結果及其他查詢結果 |
投標人在本招標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 1、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中(本項目要求的資質)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招標人在本招標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檢查投標人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中本項目要求的資質,對本項目要求的資質動態監管處于不合格狀態的投標人進行截圖保存,提供給評標委員會。 2、根據《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蘇信用辦〔2018〕23號文,在“信用中國”查詢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3、根據蘇建函建管〔2025〕183 號要求,被限制市場準入的建筑施工企業和人員不得參與省內工程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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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響應性評審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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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標函中載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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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 |
投標函中載明的質量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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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有效期 |
投標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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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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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項規定 ①投標報價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招標控制價或者招標人設置的投標限價的;②未改變“招標工程量清單”給出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變招標文件規定的暫估價、暫列金額及甲供材料價格;④未改變不可競爭費用項目或費率或計算基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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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無第二章第6.4條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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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資格審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標人只有滿足資格審查必要合格條件后,方可參與后續評審。 (二)第一階段商務技術標評審(100分)(暗標,定量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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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商務技術標評審完成后(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擬派項目負責人答辯、業績分評審、信用分評審),匯總各投標人商務技術標總得分(商務技術標總得分=施工組織設計得分+答辯得分+業績得分+信用得分)并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選擇商務技術標總得分排名靠前的9家(與排序第9位得分相同時,采用隨機抽簽方式確定)投標人進入第二階段報價標評審:當商務技術標評審完成后,有效的投標人低于9家時,全部進入第二階段報價標評審。
注:未進入第二階段報價標評審的投標單位作無效標處理。
(三)第二階段報價標評審(100分,定量評審)
(1)本次招標的商務技術標評分不帶入第二階段報價標評審。在報價標評審過程中,如有投標單位報價標評審未通過或其他原因廢標,不再另行增補商務技術標入圍單位。
(2)投標報價評審(100分,定量評審)
本工程投標報價評審設置一、二兩種評標辦法,評標辦法的抽取在投標文件解密后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公式中系數值(方法一中的“K值”,方法二中的“Q1、K1值”)的抽取在投標文件解密后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
投標報價得分計算: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100分,投標報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下浮1%扣 0.6 分,每上浮1%扣 0.9 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評分計算過程中的偏離率和分值計算結果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評標辦法一:
評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得分相同時,投標報價低的優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則通過招標人現場抽簽的辦法確定排名順序。
1、投標報價(100分)
(1)無效標、無效報價不參與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有效報價是指投標人的報價不高于招標人設定的招標控制價,高于招標控制價的視為無效報價。
(2)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若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
若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
若有效投標文件<4家時,則次低報價作為平均值為A。
評標基準價=A×K,K值的取值范圍為 95%、96%、97%、98%。
(3)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評標辦法二:
評分采用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得分相同時,投標報價低的優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則通過招標人現場抽簽的辦法確定排名順序。
1、投標報價(100分)
(1)無效標、無效報價不參與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有效報價是指投標人的報價不高于招標人設定的招標控制價,高于招標控制價的視為無效報價。
(2)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評標基準價=A×K1×Q1+B×K2×(1-Q1)
A值:若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
若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取算術平均值為A;
若有效投標文件<4家時,則次低報價作為平均值為A。
B值:為本工程設定的招標控制價。
Q1取值范圍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圍為95%、96%、97%、98%;
K2取值為90%;
(3)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注:上述商務技術標得分、報價標得分不帶入定標階段。
三、推薦中標候選人
(1)報價標評審合格的投標人為7家及以上時,評標委員會按照投標人報價標得分按照由高到低排名選取前7家作為中標候選人;若因報價標的總得分相同時,以投標報價低的排序在前,投標報價也相同的,則由招標人代表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排序。
(2)報價標評審合格的投標人為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7家時,全部作為中標候選人。
(3)報價標評審合格的投標人為小于3家,經評標委員會作出是否具備競爭性判斷,如具備競爭性,可繼續推薦中標候選人(全部推薦為中標候選人),否則招標人將重新招標。
(4)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交評標報告。
注:以上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不排序。
四、評標結果公示
1.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在評標工作完成后的3日內,將中標候選人信息在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布的同一媒介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且公示期不包含連續三日及以上的節假日時間,開始時間為工作日,結束時間不是工作日的,順延至工作日。
2.評標結果公示期間,因異議或投訴導致中標候選人發生改變的,應當重新公示中標候選人。因投訴或質疑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的,中標候選人人數不進行替補。
五、定標
1.監督小組
招標開始前,招標人應及時組建監督小組,監督小組原則上由三人組成。監督小組對招標投標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督,有權就定標委員會違反定標規則的行為進行質詢,確保定標過程公正、公平。
2.定標委員會
定標委員會由招標人自主組建。定標委員會成員數量為5人以上單數,招標人單位人員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3.定標標準
由組建的定標委員會根據下列內容對中標候選人進行綜合評定,投票決定:
(1)商務技術標評審情況(含總體概述、施工平面布置、施工工期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資源投入、施工的重點難點、施工技術及工藝的應用及項目負責人答辯情況);
(2)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評價、企業過往業績的履約情況;
(3)投標報價合理性;
(4)投標人提供針對本項目質量保證、進度、安全的措施保障;
(5)企業規模、資質等級、專業技術人員規模、財務狀況、納稅情況、企業管理水平;
(6)企業的信譽等級以及行業的信用等級;
(7)投標人所投入的項目部現場主要管理人員。
招標人在定標前可以對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進行考察。經考察,中標候選人的企業實力、企業信譽等弄虛作假,或是經營、財務狀況發生較大變化或者存在違法行為,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招標人應如實記錄并提交定標委員會參考。
備注:投標單位須將與定標標準有關的材料(如為證明材料的,須為有效的原件的掃描件)按規定上傳至投標系統。
4.定標方法:票決法
定標采用票決法:定標委員會成員根據定標標準對各中標候選人進行評審比較后記名票決,并確定得票數最多的為中標人。
當得票數相同無法確定中標人時,由定標委員會對得票數相同的單位再次票決。
定標候選人得票數超過定標委員會人數半數的,方可被確認為中標人。低于定標委員會人數半數的,應當剔除得票最少的定標候選人后再次票決,直至票決出符合票數要求的中標人。
5.確定中標人
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10日內進入南通市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召開定標會,定標會應形成定標報告。
采用票決法的,應當包括定標委員會成員推薦中標人的理由和投票情況。
6.擬定中標人公示
招標人應當自收到定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定標結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擬定中標人公示內容包括:擬定中標人的名稱、投標價格、項目負責人等信息以及推薦中標人的得票情況。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中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擬定中標人公示期間提出。異議或投訴處理決定不改變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已經處理過的異議或投訴,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不得在擬定中標人公示期間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異議或投訴。
7.中標人公告
擬定中標人公示期內無異議或投訴的,招標人應當在公示期滿后及時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發布中標人公告。
中標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規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且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采用原定標標準和方法,由原定標委員會在中標候選人名單中重新確定中標人并公示,招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
本工程禁止掛靠投標,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投標資格。若各投標人在投標報價過程中出現串標、圍標、哄抬報價等現象,將上報有關監管部門及公安機關。一經查實,招標人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將其列入“黑名單”在江蘇省招投標網上公示。
六、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遞交定標評審資料
1、中標候選人在評標結果公示期間(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30分,節假日除外)將定標所需紙質資料1份(即完整的投標文件1份,包含:資格審查文件、商務技術文件、報價文件及定標標準中涉及的相關材料)遞交至招標代理公司(遞交地點: 南通市崇川區文峰街道世紀大道 18 號恒隆國際 B 座 1411 室,聯系方式詳見招標公告 )。
注:投標人須自制定標評審資料的封面與目錄,并將上述資料中的復印件或打印件按順序裝訂成冊并密封在封袋(封箱)內提交(可以合并在一個或多個密封袋(封箱)內),封袋(封箱)上應標明項目名稱、“定標評審資料”、投標人名稱、日期,且封袋(封箱)上加蓋投標人公章。所有復印件或打印件均須加蓋投標人公章。
如未按時遞交或被發現資格審查文件、商務技術文件、報價文件與在 CA 系統上傳的內容不一致的,視作放棄本項目中標候選人資格。